《七宗罪》里面的杀人凶手受过良好的教育,正如他的名字—— John Doe,在英文中是“无名氏”的意思一样,当警官Mills问他到底是什么人,他回答说“不用管我是谁,我是谁一点意义都没有”,他以虔诚的布道者自居,自认为自己是被上帝选中来惩罚世间有罪的人,于是他以极端的手法杀害了那些犯了罪过——暴食、贪婪、懒惰、骄傲、淫欲的人,也并无悔过之意,即使是Mills问他认为自己做完这些后会否觉得自己是个疯子,他却仍坚持说“我不想让你们接受什么,但是我别无选择,我是被上帝选中的”。然而当老警官Somerset质问他,“如果真如你所说,你是被上帝选中的,假设你是被迫的,我很怀疑,因为你看起来很享受,你享受折磨他人的过程,这好像违反了殉道的精神?”Somerset的质问让John 这时候开始透露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一个人从自己的创作中收获快乐没什么错,我不否认我有自己的欲望,想用相应的死罪来惩罚那些罪人”,他把杀人的过程看成是自己创造完美杰作的过程,当Mills进一步质问他说杀的都是无辜的人时,他语气强烈,态度强硬的表明自己的看法——“无辜?你是成心搞笑吗?那个恶心的根本站不起来的胖子,如果你在街上看到他,你肯定会指给朋友看,然后模仿他取乐...那个律师,你们真应该私底下好好感谢我,这个男人穷其一生、竭尽所能帮那些杀人犯和强奸犯逃避法律制裁来赚黑心钱...那个女人,内心如此丑恶以至于如果外表丑陋就无法活下去了...这种事太普遍,所以你们选择容忍,但是再也不用忍了,我已经立下了榜样,我的所作所为,将引起人们的思考、研究以及效仿,直到永远”,他还对Mills说,“你能活到现在是因为我没杀你,下半辈子在镜子里看到你自己的样子,都要铭记这一点,或者说应该是我赐予了你余下的半生”。 此时的Jhon不再如他之前所说是“被上帝选中的”,是完成“上帝的使命”,而是赤裸裸的表明了自己对他人的主宰的欲望。他说自己的犯罪是在传道,是在惩戒世人,他认为那些犯了七宗罪的人都是由于自身欲望的极端所致,比如那个首先被杀害的胖子,就是因为放纵食欲;那个律师,过度热衷于对金钱以及权利的占有欲;那个妓女,沉溺于不合法理的性欲。正是因为他们的极端欲望,才要去洗尽他们的罪恶。但是他应该意识到的是,即使犯了七宗罪的人应该被惩罚,然而他们想要的只是自身某一处的欲望,如果这些欲望被杀人凶手视为是不可饶恕,那么,作为自称是“完成上帝的使命”,却赤裸裸表达出“这是我创造的完美杰作”、“你能活到现在是我赐予了你余下的半生”的想要成为主宰他人的造物主的杀人凶手来说,这难道不是最有野心、最有罪过的欲望么?而他也在这种失控的欲望下,用极端残忍的手法在给他人带来毁灭的同时,也将自己的人生断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