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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是一个在爱里摇摆不定的人,张爱玲对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论述特别适合她。这份爱,她越得不到,她越想要。由于Father issue,她一直在寻找认可,她需要一个只爱她、最爱她的人,这份爱里不能掺杂一丁点犹豫和瑕疵。她坚强独立,她鲜少妥协,她拒绝被抛弃。在一段relationship里,如果Robin确定对方爱她,她始终是主动方,无论最后是谁提了分手,都需要她“拍板”。如果Robin不确定对方是否爱她或者确定对方不爱她,她会很被动,甚至是卑微,比如一而再再而三抛弃她的乐队主唱。
这样的人,在经历Don之后,不会再在爱情与事业里选择爱情,所以她不会为了Barney停留。如果不是最后定居纽约,她和Ted也未必有happy ending.
我反而觉得在这段感情里,Barney是没有彻底放下的人。那句宣布离婚时的玩笑话“it's like divorce thing never happened”,那句夹杂在泡妞名言的真心话“if it wasn't gonna happen with Robin,then it's just not gonna happen with anyone”,在最后一次见面,Barney似乎套用了第一次确定关系时的表白“She's awesome”&“Daddy's home”,此情此景,人还是那个人,情意已不同。轻舟已过万重山。
人与人之间,也许总是欠缺一个moment,有的人在寻找,有的人在错过,有的人止步于此,不再执着一个终点。朋友如此,情人如此。从前我们可以在酒吧彻夜沉醉,现在必须在9:45p.m前赶回家。我们只是必须承认,属于我们的时代在远去。
“This isn't a failed marriage. It's a very successful marriage that happened only last three years.”
这是一段成功的友谊,它灿烂了十年,未来也将暗香盈袖。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