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很爱一个男人,有那么两年他时运不济,我救不了他,急得失眠流鼻血。后来我妈知道了,跟我说:“你不要小瞧男人。男人没那么容易被打倒的。”
以上描述一半真一半假,当做话头写两句《老兽》观后感。如果不是金马影帝和时代失意者的角色,我也懒得去看,故事讲得慢条斯理,左右两边的女观众后半程都焦灼地玩起了手机。但其实她们都错过了。假如能耐着性子看这浑老头造到最后,大概会恍然,这是多么生动的一堂认识男人的生物课哈?
《老兽》别名《老混蛋》,很是精准,但其实叫《老不死》也不错。看别处有人吐槽,“如何避免成为一个油腻的老男人?向本片男主学习就是”。老混蛋是教科书般的渣男,老伴瘫了他去轧姘头,不要脸到连老伴救命钱都偷。朋友的骆驼他偷偷卖了钱立刻给姘头买大衣,勾勾手指让姘头穿上再半脱下来。红色是情欲的象征,年轻的肉体更是最灵的媚药——但终究抵不过他五下还是七下就兵败如山倒。老混蛋讪讪解释一句:“我太累了。”是累了,还是老了,谁都心知肚明。老了,软了,软了就是老了,二者不分先后。
若是性也无法让男人在老之将至前奋力挣扎一会儿,那男人就是真老了,所以老混蛋算是居中,属于薛定谔的老。但结局从这一刻又注定了,因为“everthing is about sex, but sex is about power",挣扎与恐惧的根源是power没有了,甚至连重新追逐的资格都失去了。他在这事上挣扎,也在别处挣扎。老混蛋年轻时富过,辉煌过,在洗脚房之外的地方当过货真价实的大老板,意气风发,无事儿不铲。只是人生在世时也命也,经济空壳了,城镇变成鬼城,人也就只剩下个壳,心仿徨着,架子还要像大冬天的墨镜,必须得有。你看着他拆东墙给姘头买衣送肉,又拆西墙回馈哥们情谊,把孩子们告上法庭“绝不和解”,嘴贱得坐公交车跟售票员吵到跳车,走路上跟发传单的房产中介对骂——直到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他给打了。看着他折腾那么久,好像就是等着看他被打。但其实他被打过无数次了,打脸也算打,但没有会心一击就不会垮掉。
老混蛋老了以后,直接选择死亡,这大概也是他这种未经驯化的男人所能想象的唯一方式,从权力的游戏中退席。这个故事里的男人也都是一样的激烈,针锋相对,习惯大声讲话。相比之下,女人是沉默的,瘫在床上而静止的,是被动地承受老混蛋行为的后果的。哪怕是最后,老混蛋也以自己的逻辑替始终失声的老伴做了决定:“你先走,我稍后就来陪你。”——与老混蛋那翻腾的斗志相比,她早就是等死之人了。
据说男人和女人的种种差异都源自远古时代的集体生活,男人负责狩猎,女人负责采集,如此分工造就了俨然两个星球的思维差异。而老混蛋最后一次戴墨镜骄傲的样子,还让我想到之前在微博看过的一个小知识,关于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有一个本能,就是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绝不会倒下。哪怕鲜血浸透胸膛,也不会露出一丝病容,因为它们不能在任何天敌面前示弱。示弱,就等于放弃生命。”由此联想,远古时代作为狩猎者的男人们,在挥着火把与石器在大自然中搏斗时,算不算野生动物?
可能也继承了一点那种本能吧。只要还未game (of throne) over,就没那么容易打倒,老不死老也不死,如困兽之斗斗到力竭,再夸嚓一下嗝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