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未死》是我上周晚上看的一部美国电影。影片描述了一位笃信基督的大一男孩约什.慧顿,在选修的一门哲学课程上,不幸遇到了一位痛恨上帝的教授。雷迪森教授在开课第一天就宣布在他的课堂上信仰上帝是不允许的,并且要求每位学生在白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以及”God is dead”。 慧顿犹豫不决,最终不愿欺骗自己的信仰,断然拒绝。于是,这个大一新生与教授订下预定:这个从未在讲台上侃侃而谈的羞怯男孩只有三次机会,每次二十分钟,向教授和同学们宣讲他的理论,以证明“God is not dead“。 如果他失败了,这门课程就不会合格。
在当今这个科学可以创造一切,毁灭一切的现代社会,再去讨论是否有上帝的存在,确实是有些滑稽,至少我们中国人会如此理解。我们是地球上最鲜明的无神论者,我们蔑视一切神灵的存在,嘲笑任何信仰的力量。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物值得让我们中国人孜孜以求地去争取,哪怕用尽一切卑鄙丑恶的手段,那可能只有”财富“了,而且,必须是”物质财富“。所谓的”精神财富“,就和任何一切信仰一样,是华而不实的。
可是,上帝在西方人的头脑里任然存在。人文学者,自由主义者刘再复教授说过美国的精神底蕴有两点,一是新教(基督教)伦理,二是早期的立国精神。尽管美国的社会同样是危机重重,但美国人一边用科学创造物质财富,一边用宗教维护精神道德。人类社会本身就是复杂的集合体,永远不可能像蜂巢,蚁窝那样井井有条。如果一个政府能做到保持精神和物质的平衡,就足以使我们高呼”感谢上帝“了。
影片就此展开,在主线故事发展的同时,还穿插了其他几人的故事。结局有些出乎预料,我觉得有些残忍。然而重要的不是谁获得了胜利,而是双方的辩论给观众带来的思考。其实相信很多人会感觉到慧顿最终会赢,因为作为一定意义上的励志影片,身为弱者的男孩敢于挑战权威,坚守信仰,就足以让我们敬佩了。况且,雷迪森教授开场的那种强硬,蛮横的做法,也同样让他失分不少。
影片让我感动的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慧顿的坚持,第二个是结尾的那场大型歌颂上帝音乐会。数以万计的信徒在歌手的带领下歌唱,欢呼,流泪,即使是不信宗教的我也不得不受到感染。音乐的宗教的作用不言而喻。每当我看到虔诚的人们充满感情的吟唱,就会不由自主地被感动。当人们无家可归,衣食无着时,就像《当幸福来敲门》里的男主角,和他的孩子一起在教堂里聆听感谢上帝的歌声,如果那时你还无动于衷,那只能表明要么你很坚强,要么你很冷酷。宗教的音乐就如同歌颂党和领袖的红歌,至少两者在某段时期都有着鉴定人民信仰的作用。不过现在,教堂的歌声仍然能够抚慰人们的心灵,而红歌的作用已经被传为对提高性能力有奇效。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信仰上帝的人始终不渝,而信仰某种主义的人们则早已把它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