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感觉这是一部喜剧。关于片名,感觉像是句反话,Alice其实一直都在这里,她一直在同一个地方犯同样的错误,没离开过。
影片一开始就是爱丽斯的小时候,场景色调极为夸张,很明显是不真实的,我觉得这是导演的一种暗示,暗示这就是爱丽斯脑中的小时候,那时候她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切都是美好的,想象着自己会实现自己唱歌的梦想。她就那样唱着,结果唱着唱着就唱到27年以后缝纫机前的自己了。她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关于唱歌,27年后仍然只是一个梦想。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就是,后来David 问她,你为什么离开Monterey,Alice 说:well, I got married, Donald wanted to live in his own hometown, I want to go on singing, but he said: No wife of mine is going to sing in a saloon. 结果Alice 就这样轻易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还说:“yes, master……” 这算什么?!因为男人的一句话就能轻易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只能说明她爱男人多过爱自己的梦想。
后来她的丈夫在13分钟意外死去,他们因此而离开,她想着自己还跟19岁时一样能在喜欢的酒店找一份唱歌的工作,但其实早就时过境迁了,她就靠着这个幻想开始了回Monterey的旅途。
现实是残酷的,她找工作到处碰壁,后来靠着眼泪才能勉强找到一份唱歌的工作。却在工作时遇到了Ben,很快就坠入了爱河,在发现Ben有家庭并且充满暴力倾向后,Alice立刻收拾东西闪人了。
后来Alice来到一个小镇,在现实的压力下当起了服务员,结果遇到了David,一个有着自己农场并且满脸胡渣的男人,Alice在与David相处过程中花光了自己为了回Monterey而攒的钱,却在一次争吵中因为David打了儿子而又一次选择了离开。
最后David在饭店真情流露说:“Pack your bags, I’ll take you to Monterey. I don’t give a damn about that ranch.“,Alice 立刻就失守了,影片的结局是Alice自己放弃了回Monterey。
对于Alice这个人物,我觉得首先是可悲的,她虽然有自己的梦想,但这梦想却没处在自己心目中的首要位置。处在第一位的永远都是男人和儿子。其次,Alice是单纯的,理想主义的,David 问她:你是想回家,还是想唱歌? 她回答说我两个都想,我觉得Alice或许从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她真正想回去的地方,是从前的自己。但是,她却总是会在男人面前迷失自己。
她真的想唱歌吗?我觉得她从一开始离开时就在怀疑自己,在回Monterey的过程中下意识地找着男人依靠,她不是想唱歌,她也不是想回Monterey, 她是想找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她说: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男人。Monterey 是她的梦,也许小时候她是真想唱歌,但27年以后她已经不是真的想了,她还是选择了男人。
以至于在洗手间里说好的要给David一巴掌,结果转眼就因为David的话扑到了他怀里。
最后还是因为男人,没能回Monter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