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all want that, Sam. What's real? What's not? ...When you can feel, then you are alive. When you don't feel, you are not. ——神棍酒吧老板Nelson
(先吐个槽,LOM可能是我很长时间以来看到最直的一部剧了,而且不少吐槽和致敬有如神来之笔,这才是穿越的真谛,特别是看到Simm说我找Doctor开了点儿药,根本就是隔空调情嘛。还有,音乐简直——太!赞!了!好!么!吐槽结束。)
往简单里说,这剧就讲了一件事——Sam Tyler(又是Tyler这个姓= =),一只迷途的羔羊,寻找回家的路。找到最后却发现,原来故乡不是家,他乡才是归属。
编剧对两个时空的设定充满了矛盾。很多冲突可以解释,但也可以简单的归咎为”Bug”。 如果不是“圆谎无能”的话,那就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反正不管怎样,从一开始到最后的最后, 那些真真假假混淆视听设计得很成功。
无论1973年是不是同一条时间线或者只是幻想,我们对于Sam所有的认知几乎都是来自于这个时空,Simm对于那股闷骚又正经的劲儿把握的恰到好处。而在真实的2006年的时空里,Sam只是一个概念或者说符号。编剧不断地灌输“他来这儿是有原因的,但他属于2006年”这一概念,无所不用其极地让观众相信只要Sam完成任务就可以醒来,他就能回家了。
当Sam醒来,在我以为一切理应结束各归本位的时候,编剧笔锋一转,来了个惊世一跳,意外的高潮和突然地结局,颠覆了一切。镜头外,留下了一脸茫然的我,纳闷儿这货到底干了些什么。
这样一来,很明显,事实上Sam死了,自杀。人们可能会摇摇头说,好好地,干嘛自杀呢?通常认为,这是脆弱的表现,可能是无法承受什么用死来逃避。但实际上,Sam正是要去承担,为了那些可能根本不存在的人,因为他们让他感觉活着。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最悲剧的一种结局——痴人说梦,相比于罪恶,贪婪,不切实际的幻象才是这个世界最不能容忍的。从小到大,我们被不断的告知做人要脚踏实地,要实际。Sam为了根本不存在的人和事放弃生命,刚好忤逆了这个观点。
但妙就妙在神棍Nelson对Sam说的那句话上“When you can feel, then you alive. When you don't feel, you are not.”为什么Sam死也要回到那个充满各种歧视、罪恶的地方,没有手机没有高科技,警察们用破坏法律的方式维护正义,这些都是他厌恶的,那么为什么?
因为热爱,Gene也是这么对他说的。Sam在他们当中不自觉的会有一种站在道德高地的感觉,但随着了解的加深,他发现那个年代里的某些东西甚至更加美好。但他也没被完全同化,依然努力去纠正他认为错的东西。
他没有被吞噬,反而活出一个新的自己,就是这些足以让他放弃生命,正应了那句话——总有一些东西,我们爱之如生命。
这是个“回家”的故事,只是家可能不是你熟悉的那个故乡,而是给予你新生的地方,你热爱的地方,让你感觉活着的地方。就像find yourself那首歌唱的,when you find yourself。
或许我们一生都在寻找一种让自己幸福或者成功的生活,一个归属,如同Sam一直渴望醒来。我们以为我们每天穿梭的这个城市就是家,像Sam以为2006年才是家。最终Sam选择的是他所热爱的“别处”,对他来说,真假一点儿都不重要了,生死也就无所谓了,这儿就是家。我们呢,关掉电视继续生活就好了,对么?
Sam Tyler,你知道我多羡慕你么?我并不是羡慕你找到了你想要的生活,因为对于22岁的我来说,人生甚至都还没开始。只是我羡慕你的勇气和魄力,我没有勇气也不知道该怎么迈出那一步。我害怕,害怕我发现我选择了错误的道路或者有一天不再喜欢,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勇气结束它。我害怕我一辈子也找不到能让我感觉活着的地方,那个家。
Tell me, Sam, are you scared when you falling?Are you alive now?
PS:看来ATA的开拍是预谋好的,在办公室录音的那段这是个很好的伏笔。腐岛真是个神棍的地方,昏迷醒来的探长居然有心情录下自己的记忆,还送去精神创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