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里,也许郑愁予的成就不像杨牧或者王文兴那样大,但是在这个系列里面我最喜欢他。他也许不会说像余光中理所当然的把自己的成就看作很伟大,也不像周梦蝶那样形单影只孤苦伶仃,我觉得真正的对诗歌也好音乐也好,本身就是一种对情感情绪的依赖,内心深处都是饱含深情所以生活才要其乐融融。
整个记录就像伴奏一样悠远而绵长,能想象从大陆或者台湾脱离十年的文坛,在异国他乡生存并不是易事。整个片子我觉得最好的部分是尾声,也是我喜欢的原因。跟其他诗人作家相比,他对生活是极为平实的态度,结尾子女成群,儿孙满堂。一起生活在一起的状态不光得益于美国这样一个崇尚民主自由和家庭和睦的价值观过度,我想在其他诗人身上不是没有,他们也有,只是没有像郑愁予一样,结尾她妻子表达对他的感情深沉而又浓郁,这是最最平常的家庭关系,正因为平常在有诗人的家庭里更显得难能可贵。
结尾有他驯马而出骑士的身影,他儿子说的话:I'm so proud of him 对父亲身份地位以及成就的骄傲,包括儿子说从小教育他的方式,这里(美国)就是家乡,儿子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感感到满意,这是一个对人非常立体的塑造。在儿子,在妻子,在朋友,在工作中,在兄弟的眼中是怎样一个人,面对父母离世,面对要好的至交慢慢老去,疾病缠身,他怎样对待这些。
一个人在面对自己的过往曾经那种波澜不惊,平静而又坦诚的接受人生种种的态度,都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表现出来。
这就是一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