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

评分:
6.0 还行

分类:悬疑 惊悚 犯罪  英国 1998

简介: 比尔(杰里米•希尔伯德 Jeremy Theobald 饰)是个游手好闲的作家, 详情

更新时间:2018-12-08

追随影评:二十几岁的无业青年,总认为自己是作家。

作为一个重度路痴,我一直对非线性电影有些迷糊,非要仔细啃上两遍才能顺下来,故而,当看到将非线性叙事发展为极具独特个人印记的克里斯托弗·诺兰导演的电影时,几乎是有些晕头转向的。

好在在他的处女座《Following》中,非线性只是小试牛刀,并未像之后的《盗梦空间》《星际穿越》那样奥妙诡谲,稍稍用点心,还能看得懂。

倒叙的花样玩法

老规矩,我们先来捋一下影片的时间线。

O线:影片中隐藏部分。A线:无所事事的落魄失业青年Bill,长发,皮夹克,眼神忧郁迷茫。Cobb的追随者。B线:西装革履的入室偷窃犯Bill,冷静,锐利,脸上总是挂着明显的在探究他人密辛的眼神。Cobb的模仿者。C线:受伤后的入室偷窃犯Bill,右眼角乌青,左脸挂彩。与Cobb分道扬镳。

正常时间顺序应为

O线

O1:秃头找到Cobb,让他帮自己解决掉女郎,理由是自己杀人时被她看到,屡次被勒索不堪其扰。并向其提供了完整的一套计划。

O2:Cobb找到合适人选Bill,开始执行。

O3:Cobb将女郎的物品放进箱子里。

A线

A1:百无聊赖的长发Bill染上了跟踪偷窥他人的癖好,这是个不好的习惯,为了避免自己像沾染毒品一样沉沦其中,他给自己制定了一系列规则,比如:不长时间尾随同一个人,不要对同一个人保持过分的好奇心等。然而,他很快就打破了这些,为了Cobb——一个西装革履人模人样讲究精致的男人,这个男人手里提着与他周身风格很不搭调的大包。他想知道这个包里有些什么,以及猜测其背后隐藏的故事。

A2:Bill的跟踪在一家小餐馆里被发现,被跟踪人Cobb来到他面前跟他摊牌,质问他跟踪自己的原因。在交谈中,Bill得知Cobb是一位入室偷窃犯人,并被Cobb的一番偷窥心得吸引,决定跟随他一起去偷一家,看一下他的“作案过程”。在偷窃这家的过程中,Cobb根据室内物品的陈列排放推测屋主人性格、关系、习惯的“专业能力”令Bill着迷。然而,这次的“观摩”课因为女主人的意外归来而中途结束。

A3:Bill将自己的家伪装成踩点备盗处,引Cobb前来。Cobb很快速地判定出屋主人的心理状态、工作状态,很显然这些猜测跟Bill的实际情况如出一撤。Bill完全被Cobb折服,他成了Cobb的追随者,跟Cobb学习更多的“偷窥知识”。

A4:Bill被Cobb带到一家目标点进行偷窃练习。这家屋主人是个热衷于拍照的金发女郎,Cobb用了很多“赞美”的词语来形容她的美貌,怂恿Bill偷窃了她的私人衣物。之后,Bill被Cobb带到了Cobb的家——一处废弃的空房子,告知他自己这里没空间藏偷来的东西,要先将这些放在他那里,等找到了销赃途经再出手。完成这些之后,他们决定去吃大餐。Bill担心付不起账单,Cobb告知他不用顾虑钱的事。

A5:在餐厅,Cobb送给Bill一张署名为“”的银行卡让他付账,不料“观摩”课上的女主人也出现在这里。Cobb一如既往地淡定,Bill却慌得一批,从内到外都显得猥琐心虚。Bill匆忙地付完账单逃出去,遭到Cobb的调侃“即使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也不要把自己穿得像个贼。”Bill因此剪短了头发,换上西装,落魄失业青年变成人五人六的模样。Bill检查自己从金发女郎家里偷来的成果。他打开女郎盛放自己“辛密”的盒子,里面放着她的照片、别针、生日标签、小海马玩具等。他一方面,对她的美貌念念不忘,另一方面,偷窥欲及作家的自我暗示,又令他迫切地想知道她被偷后的心理感受。于是,他打电话给Cobb,谎称要独自销赃。同时,他开始跟踪、接近女郎。

A6:Cobb在女郎家里接到Bill的电话,互相庆贺Bill的入坑。在Cobb对女郎所编织的谎言里,他曾误入一间老妇人被杀的现场,被人看到,保险起见,要找一个替死鬼。他发现“作家”跟踪自己,便反过来跟踪“作家”,发现他只是一个失业者,并不是警察,于是决定利用他。

B线

B1:Bill一路尾随金发女郎,到达一家酒馆。

B2:Bill一路尾随金发女郎,到达一家酒馆,他学着Cobb的样子前去搭讪,假装自己能够看懂她现在的状态,被拒绝后,又被要求将其带到自己的家。这两次的接触,令Bill知道女郎的处境:单身、独居、有一个藕断丝连的前男友黑道老板秃头,秃头对她依然有着强大的掌控欲。显然地,这些信息更加刺激了他的偷窥欲,他希望了解更多女郎的信息。

B3:在与女郎的接触中,Bill逐渐被她的美貌及神秘所迷恋。某一次,在秃头离开后,他忍不住敲门来到她的家,两个人在一起了。

B4:女郎带Bill到一家餐厅就餐,坐在不会被注意到的角落里。Bill敏锐地分析出女郎之所以这么做得原因是因为在躲避秃头,作为刚恋爱的小伙子,他吃醋了,很生气。女郎告诉他,秃头在她家里杀过人,用锤子把那个人的手指逐一敲碎,最后敲碎了他的脑袋。但是Bill仍不依不饶地询问,女郎很生气,两人不欢而散。

B5:冷静后的Bill来到女郎家道歉,女郎告诉Bill自己对秃头的畏惧来自于他手里有自己的不雅照。身为“男友”,Bill决定找“小偷”一起帮助女人去夜总会偷回她的照片。Cobb认为Bill这样做是“使自己陷于不安全的处境中”,并且假装“对Bill和女郎上床这件事很生气”,一怒之下拒绝他的提议,并将他打伤。最后,他把自己的手套塞进Bill的嘴巴里,离开。

C线

C1:受伤挂彩的Bill在天台醒来。

C2:受伤挂彩的Bill在天台醒来。跟踪观察了秃头后,还是决定要偷回照片。他打电话给Cobb,询问自卫的武器。

C3:Bill最终选择了Cobb惯用的锤子,带上Cobb留下的手套,做着准备工作。

C4:他果真在保险箱里找到了钱和照片,正在用胶带把钱往身上绑的时候,酒吧的守卫来了,两人扭打在一起,Bill用锤子敲破了守卫的脑袋,惊慌逃窜。

C5:Bill发现照片并非是不雅照,以为女郎在消遣他,而这份消遣却让他犯了罪。怒气冲冲的Bill跑去质问女郎,被告知一切都是Cobb的圈套。蒙圈了的Bill决定向警察自首,无意中将凶器锤子落在女郎家。女郎想要阻止他却没来得及。

D线

D1:Cobb用凶器锤子杀了女郎,先是把她的手指逐一敲碎,最后敲碎了她的脑袋。理由是,女人一直以秃头在她家杀人的事进行威胁,秃头不堪其扰,于是派“小偷”杀死她。

D2:警局里,Bill向警察说明一切事情的经过。

D3:Bill被告知没有老妇人被杀案、不存在Cobb这个人、女郎和守卫被用他的同一把斧头杀死、在他家搜出了女郎被盗窃的物品—包括衣物和耳环、他所提供的地址是丹·劳尔斯的—和他使用的借记卡为同一主人,种种证据都表明Bill是杀人凶手。他无法自证清白。

D4:Cobb行走在大街上,镜头一闪,消失不见。

影片以“D2:警局里,Bill向警察说明一切事情的经过”开场,掀开了倒叙的序幕。O、A、B、C,四条序列线在时间上又是逐次向后的关系,A1、B1、C1并列出场,观众首先看到的总先是结局,探秘心一直被高高吊起,而后才是碎片化的对观众猜想原因的,充满“似是而非”意味的解惑。

影片进行到5/7,三线并行进行到尾声,A6方出场,揭开第一层圈套,之后集中在10分钟内,完成两次大反转,节奏掌控到位。全程未尝稍稍移目,生怕错过某帧细节,70分钟的电影,愣是拥有120分钟的时间体验感。

偷窥成瘾的废物

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废物。

尤其是四肢健全的年轻人。

尤其是一个健康的、健全的青年男人。

尤其是这个男人还领着失业救济金。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这简直废到无药可救。

但是

从“废”中走出来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所谓的“废”,大多是迷茫,前路漫漫,浓雾萦环,不知目的,不知前路。

你有没有这样的时刻:突然发现周围人在不声不响中都把日子过成了和乐美满的样子,唯有自己丧丧地日复一日毫无改变,混迹底层,囿于穷困。明知道现在走得路不是自己想走的路子,但丝毫不敢停,只能被命运推搡着盲目地走,身后无人,腹中无粮,停下来就是死路一条。

倘若你不幸停下来了,很快就会变成社会的弃儿。迷茫的、负能量的、需要别人费力拉一把的你,很快就会被朋友抛弃;跌入谷底、自暴自弃的你也会很快地和家人疏于联系——你总不能告诉他们你最近这些不好的情况,告诉他们你抑郁的要疯。

他人选择众叛你,你选择亲离家人。你是游魂孤鬼,只能怨艾在子夜皆寂时,发不出声音也见不得光。

但是自尊心是不允许你承认自己是废物的,大脑善于自我欺瞒。它总要给你找些事情做,给你一些虚假的慰藉。

最简单的,就是“当作家”。

现在的社会风气,把写作贬成了谁都能做的事情。但凡是会写上几个字的人,似乎是都可以自称有一个当作家的梦想。然而从某一些遗风遗俗来说,作家又是一个清高的令人面上生厌心底却保留着一丝“对文化人敬畏心理”的“头衔”。像专家,我们一面骂着他们铜臭味污迹斑斑,一面又潜意识里佩服他们用专业知识累积起的思维高度与开阔眼界。

当你一事无成邋里邋遢的时候,出去跟别人说你是为了“作家梦”在努力,别人虽然会面上狠狠啐你一口“假清高”,心里大抵不会太看不起你。——虽然真实的以写作为生的人也只能混迹温饱线。

说白了,“当作家”就是被社会所遗弃的失意者的纱质遮羞布。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就只能靠它撑撑脸面了。

影片中的Bill就是这样一个人——什么都做不好,好像就只会写几个字,那么就去当作家吧,这是在追求梦想,是的,还不至于废到一无是处,尽管这对社会毫无益处。

此时而言,“当作家”成为了他获得存在感的救命稻草。他唯一可选的就是将这件事情做好,以此来证明自己还存活于世的价值。

但很不幸的是,“作家”并不是好当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社会边缘人写起文章来,除了写一些只有自己敝帚自珍的废话外,写不出其它东西。

这根救命稻草催促你走出去,走出去观察人情,观察社会。

但这毕竟和你的本性是相悖的,你若是有这些在人世间游刃有余洞若观火的能力,也不会成为社会边缘人。

这就造就了一批类似Bill一样的追踪偷窥者。

你想知道别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可不善社交的你无法通过和他们融洽接触获得信息,于是你只能跟踪他们,暗中观察,然而这些漫无目的的忖度猜测拼凑无异于隔靴搔痒,你压根走不到这些人的思想深处,也万无一失地猜不到心坎上、正点上。这种感觉会让你挫败、抓狂、陷入更痛苦的自卑、崩溃与绝望。

子夜黑幕中,萤火之光无异于满天繁星。

这是Cobb之于Bill的意义。

在忖度人情上,Cobb比Bill高了很多段位。两个人见面的甫一开始,Cobb便是压制性的引领者姿态。他的推测总是一语中的,他的想法总是更深一层,他的风度总是从容自信,他是Bill幻想中的自己要成为的样子,英雄一样地轻松解决掉纷杂人情,似乎没有什么事情是能够难倒他的,强大、自信、有品位。

Bill是被孤零零扔在山巅的雏儿,想要改变窘迫的处境又无法改变,四处碰壁着急的乱抓乱挠乱吼乱叫快要原地自爆的时候,遇到了Cobb。

可以说,Bill的一切都是Cobb教的。Cobb泼墨执笔,在这张白纸上写写画画,他画的是什么样子,Bill就成了什么样子。

此后的Bill一切行为皆是在对Cobb的无意识模仿复制。发型、穿着、作案手法、作案工具,甚至——每次他们两个交谈后,影片总会给出Bill在敲字的镜头——我都怀疑Bill是不是在整理Cobb语录。

可怜的Bill。

一个不好的老师,将一只傻白甜小白兔推入了有去无回的歧路。

谁是狩猎者?

Bill大概会觉得自己是个幸运儿。

影片中有几次提到了Bill对“作家”这个身份的态度。

第一次和Cobb在餐厅的交谈中,被问及是否是作家时,果断否认,被问及是否是想当作家时,犹豫着被动承认;将Cobb带回自己家“行窃”,听到他对屋主人“拿失业救济金的废物”的断语时,有些不自在地反驳“或许他是想当个作家呢”,Cobb说不可能,作家最起码要有个文字处理器,接下来的镜头里,Bill果真买了一台文字处理器;剪了头发刮了胡子换了造型后,他对“作家”的自我身份认同明显强烈起来了,和女郎见面时,自称“我是个作家”。

由“被动、不好意思说出口”“微弱承认”到“大方地当做自己的身份标签来介绍”,背后反映的是渐次上升的自信心路历程。

他遇到了Cobb,被教了自己感兴趣的偷窥分析技能——从某冲程度上说,可以视为作家专业技能的提升(别说我三观不正);被赠予借记卡,改头换面,不用为生计发愁,找到了存在感与被尊重感,还能慢慢地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审美品味在提升;偷窃一次,还成功地利用技能的实践泡到了心仪的女朋友——金发女郎和梦露有些相似(Bill的桌头贴着梦露的海报),如果不是最后被告知真相,他或许会一直觉得自己是the one。

可惜了,他是猎物,从一开始便被戏耍,猎人准确预估了他的每一次反应,层层下套,最后一击,一击毙命。

女郎是第二个自以为聪明的蝉。

当Bill在酒吧里用拙劣的模仿言行试图吸引女郎的注意时,他应该心有忐忑,没想过约成功。无奈对方给戏。一个自以为是地自信心爆棚,一个心底暗笑着逢迎,你来我往一出好戏。

真实地,在和女郎的对话中,Bill的台词是装都装不下去的尴尬。多是询问的句式,满眼探究的神色,加上浅层幼稚的推理判断,对他人私人世界侵犯地过于明目张胆,若不是有心利用,对这种油腻腻的家伙,估计谁都会厌恶满满的。

女郎每次都满足Bill的偷窥欲,同时有意留下话尾巴钩子。诉说自己失窃后的心情,解释自己和秃头的关系等,甚至为了一时报复Cobb的痛快还和Bill发生关系,推着Bill一步步走向陷阱。

影片中有一个镜头很耐人寻味——B3中,女郎和Bill接吻时,女郎向远处看了看,她在看谁呢?她实在是没想到自己才是真正被杀的目标,在把Bill推向深渊时,自己也万劫不复。

女郎在影片中有三条感情线:秃头、Cobb、Bill。

秃头是要杀掉她的人,只剩利益。和Cobb是露水情缘,我倒是觉得她对Cobb有一丢丢爱情的诉求。俩人合伙做了个美人计的局,对于这个事,女郎的心理状态不可知,只是影片中Cobb有一段台词,大意是说,这个局里女郎不必和Bill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如今这样,他很生气之类。喔,这些对情人的话是假装的安抚。

Bill对女郎的“爱情”里倒是没有夹杂太多功利性的东西,反倒是最值得珍惜的一段了,女郎或许是真感动的,否则不会对想要自首的Bill出言提醒“我如果是你,绝对不会这样做”。

要知道,前面的所有铺垫,都是为了临门一脚,Bill的自首。这一重中之重环节差点因为女郎一句话而毁掉,导致计划出现大变故。

如果Bill不是摔门走开的那么急,如果他听进去了这句话,倒还不至于这么让人感叹了。

一对可怜人。一个爱上了处心积虑利用自己的人,一个只有在自己利用的人那里才稍稍得到一些爱情的纯粹感受,可惜了。

看上去,Cobb是个大赢家。

他始终处在理智的上风,将两只羔羊玩弄于鼓掌之中,渗透无形,未曾有丝毫感情波动。

餐厅中第一次见面,他时刻扣紧Bill窥探他人心理的欲望,金句频出,树立威信;着重强调盛着“心底深处秘密”的盒子,骚动地Bill心神不宁;安排一场被撞见的戏码令Bill改头换面;总是使用“锤子”作为作案工具,每一步都是精心算计过的,何时放,何时收,何时该指点,何时该暗示,从无差错。

对女郎,则是好好地扮演了一个“情人”该有的角色,该表现吃醋就大为光火,该表现温情脉脉就双目含情,总之,转动自如。

然而呢,在Cobb的背后,还有秃头老板的存在。

Cobb对濒死的女郎说过,他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在秃头老板的指示下进行的。

影评里质疑声很大的一个bug是,秃头老板既然能杀死一个男人,为什么不敢杀死女郎,还要费那么大的周折;并且,他既然选择在女郎家里杀人,应该是不怕她勒索的(他让Cobb杀死女郎的原因是不堪她长期勒索的困扰),这些相互矛盾。

秃头老板杀人是用“锤子”先敲碎对方手指,再敲碎头颅;Cobb杀死女郎,同样是先用“锤子”敲碎手指,再敲碎头颅,而这把“锤子”,被认为是Bill的杀人凶器。

现在,你还认为秃头大费周折只是为了除去女郎么?还认为Bill是在为Cobb背锅么?或许女郎知道的太多,必须要除去,但关键的是,背锅侠客不能仅仅是背了路边摊上炒炒饭的小薄炒锅,这不是下大棋者的心胸格局。

或许下一个被敲碎手指,再敲碎头颅就是Cobb。

但神通广大的秃头老板,也不过是诺兰在电影里塑造的角色,或许他“上帝”的剪刀手变变,一切又是截然不同的结局。

看似完全由着自己选择地走在他人规划好的道路上,却友非友、故非故,惝恍迷乱,不知所踪,谁才是无声的狩猎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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