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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烂俗的爱情片都会让一个富家子弟或千金,突然失忆或暂时失势,然后在危难之时遇到了真心朋友或者真命天子,然后重回高位让势利之人丑态百出,让真心之人幸福美满。这种编排说烂俗归烂俗,但至少说明了人们的一个心理,就是想方设法证明你对我的情感与金钱无关。
Linnet说所有人都让她不安,就是因为她无法证明这一点。蜜月旅行请的自然都是最亲近的人,然而每个人都有杀她的动机。Simon的出场,前一秒还和人激情四射的热舞,镜头一转就和另一个人蜜月了。渣男没好货,因此即便没看过原著,也基本上会带着他是凶手的预设继续后面的行程。所以当Linnet和他在阿布辛贝神庙的平台上找古尼罗河之蛇时,在认真看文件被Simon一句赶快签了咱们回去休息就打算违背父亲多年的教诲时,在睡梦中被枪顶在头上还面带笑容的叫了声Simon时,你是会隐隐的痛心。这个女人拥有世界,但她太缺爱了。
Poirot所有的推理都有些想当然,似乎一切都在他的脑子里,但证据支撑相当薄弱。他只是坐在那里说,然后对面的人就半推半就的承认了。这似乎是所有名侦探都有的心灵感应吧。最后的推理也是一样,当Poirot举枪向前,所有的佣人瞬间锁上了所有的门,训练有素的像是Poirot侦探事务所的元老员工一样。而这三条人们,两个凶手,所有的过程,证据无法就是一个红色退去的手帕而已。这里最大的bug就是,为什么这个手帕就是Simon捂住伤口的手帕,为什么就不能是别人因为被颜料染色了,而扔掉的呢。而且这条帕子是和枪包在一起打捞起来的,如果Simon默许了这就是他的,那先不用说上面的红色是血还是颜料,单单为什么它会包着枪你就解释不清了。帕子上的红色是颜料,所以你们两个是凶手,你们杀掉三个人的过程是这样的。亲爱的,老师是不是说过,应用题是需要写上推导过程的。
最后,Simon想要钱,那他得到了呀,顺便还附送了全世界最美的女人。然后他决定杀了她,和另一个人双宿双栖。所以说或许不能相信男人,但爱情还是可以相信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