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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香港出了两部备受关注及好评的律政片:《毒舌律师》和《正义回廊》,看过后不禁感叹:香港在拍职业主题的影视作品方面的确专业。两部电影其实有很多共通或类似之处,但却又各有千秋。以下谈一下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的浅见。
首先,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之争是法律主题电影亘古不变的主题。
《毒舌律师》思考的是:实体正义是否就能程序正义?明知道被告被冤枉,真凶另有其人,是否就一定能通过司法程序洗脱冤情?本片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林凉水在庭上放出了清晰的真相录音,但这个证据却因非法获取而无法采用,因为这是“毒树之果”(即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林凉水偷拍、偷录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所以由此得出的证据必然不符合“程序正义”的原则。没有完整的证据链,甚至没有可用的证据,就只能“创造证据”,用心理战术迫使钟京颐露出马脚,甚至控方律师反水,从而引导陪审团作出无罪判决,这很戏剧化,也很理想化。
《正义回廊》则是思考:程序正义是否就能实现实体正义?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且没有权贵势力施压,程序上合法,但看完电影后相信大部分观众都在质疑审判结果是正确的吗?实现了实体正义吗?唐文奇真的只是一个被利用的可怜的笨蛋?电影没有给出准确的答案,却引人深思。
其次就是陪审团制度。香港一般只有在对最严重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时才会适用陪审团制度。两部影片对此有不同的态度和评价。
《毒舌律师》对陪审团制度的评价应该偏正面,因为林凉水反复强调“common sense”(人之常情),这也正是陪审团制度的根基之一,基于证据和事实作出合乎常情的判断,正如很多人法考裸考却能基于“朴素的价值观”答对刑法的很多题目。因此,在《毒舌律师》中陪审团基本都只是一闪而过的“工具人”,原因是林凉水深信“common sense”会使他们作出正确的判断。
相反,《正义回廊》中陪审团似乎才是真正的主角,电影对其的评价也似乎中性偏负面。陪审团的性别、年龄、职业、经历迥异,甚至是在极不情愿的状态下承担着决定他人命运的重任,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极易受主观情感和其他陪审员影响,容易被“带节奏”。所以暴露出陪审团制度的缺点:陪审团的确是用了“common sense”作判断,但却不一定是基于证据和事实。
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代表了不同的价值观,也许只有不断在矛盾与碰撞中寻求平衡,才能不断接近真正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