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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有足够社会阅历的人都很容易一下猜出凯文•史派西饰演的金特就是凯撒•苏西,这和演员没关系,就是换一百万个人扮演金特这个角色,我也能在第一时间猜到「他」就是凯撒•苏西。
因为这是基于一个基本的生存逻辑——
在绝大多数阴谋中,最终得利者就是阴谋制造者。
很显然,金特是整个事件唯一的得利者——唯一活下来的人(生命得利)和那消失的9000万(金钱得利)。基于这一点,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被金特的叙述迷惑,但这毫不影响我津津有味看完这部戏,因为,有的事,即便你从一开始就知道了结局,但仍会被精彩的故事结构吸引。譬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一开始我们就知道那十个人都会死在士兵岛上,但强烈的吸引着我们探索过程。
凯撒•苏西是一个传说级的黑帮大人物,他喜欢隐藏在幕后操纵一切。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终于有一天,他被对头找上了门,但是为了继续隐藏自己的身份,他毫不犹豫的枪杀了现场所有的人(包括对头和自己的妻子儿女),除了一个放回去报信的人。这里有两个问题:
1、为什么要留一个人回去报信
因为对方既然能派一波人来,就能派第二波人来,杀死现场所有对手毫无意义,反而不如留一个活口回去报信更有震慑力。
2、为什么杀死自己的妻子儿女
随着亲人的暴露,亲人不在再是亲人,而是可以被要挟的软肋,凯撒•苏西显然比刘备那种视“妻子如衣服”的枭雄更加残忍,儿女也是衣服,干脆杀了换新的。
尽管除去软肋,震慑了对手,但凯撒•苏西终究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对手和安全部门并没有决定就此罢休,不久后,一个重要的证人(可以当面指证凯撒•苏西)将被引渡并出席法庭,这毫无疑问会让他面临牢底坐穿的困境。
残忍到可以毫不犹豫杀害亲人的凯撒·苏西当然不会轻易认输,但实力严重受损的他无法干掉证人,况且证人背后还有对手的保护和一笔巨额活动资金,要想干掉证人,他需要一个团队,一个完美团队。
正常情况下,当你需要一个团队时,只要找来队员,开出价码(那9000万美元),就算事后想独吞这笔钱,来一场黑吃黑也未尝不可,但这一次却没这么容易,因为团队中有一个核心人物——基顿,一位已经金盆洗手,打算和自己的律师女友过正常人日子的前犯罪份子,凯撒•苏西知道,任何价码都无法打动他。
于是,他用自己的新身份——金特,通过警察策划了一场「“警用枪械运输车辆抢劫案”诬陷案」,把他认为的完美团队成员集中到了一起,并通过巧妙的语言和行动造势,给基顿制造了一种认识——你曾经是犯罪份子,就终身是犯罪份子,想改过自新,下辈子吧。
于是,新的犯罪团队成型了,在等待证人被引渡的过程中(6个月),他们还顺手做了几个小案子——练手、磨合团队、使基顿越陷越深、引出最终线索——一举四得。
注意,这里为什么基顿是核心人物,因为他有两个重要特征:
1、基顿是智囊型罪犯,行动离不开他的大脑和冷静,而且基顿在圈子里拥有很好的声望,使他值得被信赖
2、基顿是一名前警察,这个身份让整个警察系统对他恨之入骨,成为了最好的嘲讽对象。其直接作用就是海关特派员大卫在审讯金特,毫无证据的前提下,已经认定基顿就是凯撒•苏西,而这恰是金特所需要的。
看来这个犯罪似乎并不高深,不过是利用了人类天性中固有的情感和偏见。
但金特的表演才刚刚开始,在接受大卫讯问的过程中,他说的每一句话,几乎都来自现场反应——不管说律师小林,还是合唱团经历,或者是某些人名。所有的素材都来自警局墙上凌乱的布告板。
甚至他6个月来所展示的行为习惯——跛足、右撇子、懦弱、贪婪、对基顿的友谊和依赖,全都是表演和伪装。
一场完美事件=精心策划+完美演出+现场应变。
这可不仅仅是犯罪,而是一切事件的成功公式。
我想,这才是本片数十年来盛名不衰的原因吧。